医德医风

南京市鼓楼医院医患合约
作者:发布时间:[2018-05-17 ]浏览:5293

      为了实现战胜疾病,拯救生命和恢复健康的目标,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规范,南京市鼓楼医院(以下简称医方)诚携患者(包括法定及委托代理人,以下简称患方)以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基础,以下列条款互为要约与承诺,共建平等互信的和谐医患关系。
      一、医方承诺:
  1.忠于职守 关爱患者:传承百年鼓医“博爱精诚,患者为先”的人性化服务理念,尽力解除患者身心疾病的痛苦,帮助患者尽快恢复健康;对危重患者,全力救治,挽救生命。
  2.一视同仁 不分亲疏:以人为本,为患者提供合理的诊治和护理,提供与本院等级相适应的各项医疗服务;在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,服务保障水平的基础上不断满足患者的健康愿望及诊疗需求。
  3.尊重人格 保护隐私:对患者的生理及心理秘密、病历资料、记录文件等予以保密,以防被人非法知悉和利用;满足患方对诊疗过程适当的保密要求;在充分保护患方利益的前提下,将临床资料用于科研、教学和经验总结。
  4.诚实守信 文明互动: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,如实告知医方的诊疗水平及有关规章制度;如实告知患者的病情及预期的效果、潜在的风险、可供选择的诊疗措施,帮助患方作出符合自己利益的选择和决定;如实告知拒绝某些检查或治疗可能引起的负面结果。
  5.畅通渠道 强化沟通:接受患方对医务人员和诊疗环节作出的评价、批评或建议;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患方的疑问和批评作出解释和回复;提供专门的途径和程序,客观、公正地解决患方的投诉;加强沟通,支持患方为解决医疗争议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诉、向医学会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  6.严格自律 廉洁行医: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、法规和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和操作常规;严格按照物价规定收费;严格执行卫生行业纪律,恪守职业道德,严禁索取或收受患方“红包”和“礼品”。
  二、患方承诺: 
  1.竭尽诚实 详实告知:尽自己所能向医方提供真实、完整的病史、用药史等健康状况;及时向医方报告诊疗过程中的有关情况;告知准确的地址和有效的通讯方式,保持联系,便于应急,防患未然。
  2.通力合作 应对风险:正确行使自己的选择权和同意权,及时、自主、自愿地做出负责任的决定,授权医方开展符合医疗规范的医学处置,共同承担可能存在的医疗风险,并履行签字手续;出院后,继续配合医方电话或其他形式的跟踪随访。
  3.遵从医嘱 配合诊疗:配合完成自己个体化的诊疗方案;遵从检查和治疗过程中的医嘱;遵守在诊疗过程中的有关约定;在完成阶段性诊治目标后,遵照医嘱按时出院,以便医方的医疗资源及时惠及更多急需诊治的患者。
  4.按章缴费 保障医疗:按物价政策,认真履行缴费义务,无论享有何种医疗保障,保证按时缴纳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,避免由于拖欠医疗费用造成对治疗不利的后果;出院时及时结清住院费用。
  5.信守公德 依法维权:信守社会公德,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,支持医方依法履行职责;客观地看待疾病及医疗行为,以友善的形式和合法的程序表达自己的意愿,采取正当、合法、文明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;不以任何理由干扰医方的工作及医疗秩序,不以任何方式侵害医务人员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,不利用医务人员谋求医疗之外的私利,不在住院期间及手术前后向医务人员送“红包”和“礼品”。
  6.遵守规定 安全和谐:遵守病区管理规章制度,不在病区内吸烟,不大声喧哗,不影响他人的诊疗和休息,保持整洁、安静的诊疗环境;妥善保管自己的钱物,以免造成个人不必要的损失;爱护公物,损坏物品,照价赔偿;住院期间不擅自离院,如遇特殊情况,在病情允许的前提下,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,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。
  双方约定
  以上条款经双方签字生效,各自遵守己方的承诺;此合约一式两份,医患双方各执一份。

  患方签字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医方签字 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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